根据校团委工作需要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学校同意,校团委拟在校内外人员中以“编制内一级人事代理”方式招聘校团委干部一名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岗位职责:
1、负责宏福校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;
2、负责指导宏福校区团委学生组织开展工作;
3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任职条件:
1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2、中共党员,热爱共青团工作;
3、性格开朗,身心健康,待人诚恳、热情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心、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;
4、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文字处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;
5、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三、应聘程序:
自招聘通知发布之日起,应聘者在2011年2月25日17:00前,将《岗位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通过e-mail发至gyw2081@bupt.edu.cn。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郭印卫 联系电话:62281732
人事处 校团委
2011年2月20日
岗位申请表.doc